刷卡換現金消費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帶一張信用卡買機票到國外旅遊消費成為了許多人熟悉的方式,但由於境外刷卡無需密碼、持卡人安全意識不強等問題,待長假結束後,就有可能出現自己的信用卡換現金再國外被盜刷,這一類的複製卡盜刷事件就層出不窮。

持卡人可能在無預警的情況下收到了銀行發來的信用卡境外交易通知,提示產生了數筆共計8000美元的消費,折算成台幣將近24萬元。迅速登錄銀行APP查看,這3筆消費都是真實發生的,也確信了信用卡被盜刷的事實。要如何防範線上或是海外盜刷一直以來都是信用卡換現金持卡人必須學習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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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換現金、信用卡用卡安全不可忽視

信用卡換現金常見問題被盜刷爭議多半發生在遺失、被竊或被搶的情況,但是上述三種情況都是建立在持卡人本身已知受害的情況(除了很少刷卡自己遺失後知後覺外),第一時間都會向銀行申請凍結,並立即報案,這也是正常持卡人的應有反應。讓財物損失降到最低,才能防止第一時間盜刷。

但是若是在海外特約商店信用卡購物兌換現金消費就麻煩了,由於多數境外消費,商家並不會刻意比對簽名或是根本不用比對,在旅遊時被不法商家側錄、拍照信用卡全部信息(姓名、發卡日以及到期日、16碼、CCV碼),就有可能被盜刷,不管是複製卡還是線上交易。最好要在48小時內馬上聯絡境外商店取消該筆交易。

一定要申請線上刷卡換現金交易通知,這是最基本的保護,一旦遇到境外盜刷收到通知後。必須馬上申請凍結止付,一般情況下,銀行會對信用卡消費進行實時監控,如果發現刷卡區域、商戶存在較大異常,也會主動電話聯繫持卡人確認,若因通訊問題無法與持卡人取得聯繫,少部分可能會進行單方面的凍結卡片處理(若經常性的境外消費可能銀行不會自動凍結)。

對於爭議款項,必須向銀行主張"暫時不支付"

在申請停卡凍結之後,要馬上調閱消費清單,比對簽名主張非本人消費,並不支付該筆爭議款項,為何要主張不支付? 因為有些銀行會堅持雖然是爭議款項,但也是一筆消費,要持卡人先行支付貨款,轉嫁銀行的損失。

而銀行再收到持卡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包括*報案執單、個人資料、*消費影像等,會進行漫長的審核調查期....真得很慢1~6個月。(*早期有些持卡人會在取到商品後進行惡意止付,所以必須提供影像或證明非本人持卡消費。報案執單是申請賠償盜刷損失的重要證明,若銀行負有責任卻不賠償,也可以提起訴訟。)

信用卡換現金服務據點被盜刷,自救手續能多不能少,停卡、報案、爭議款項主張非本人消費是最基本的,若自己不爭取,銀行也不會管帳單上面是誰刷卡,不付錢就是滾利息記徵信最後到法院告持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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